近期引发媒体与公众广泛热议的莎普爱思事件,在相关政府部门介入及莎普爱思发出澄清公告后,公众的疑虑未消仍在持续发酵中,事件也早已超过对苄氨酸滴眼液是否有效的争论,演变成一场全民对莎普爱思的声讨。 事件发起者“丁香医生”在文章中对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质疑主要集中在药效上,援引部分医生的话认为唯一确切有效的治疗白内障方法是手术。而莎普爱思在其澄清公告中则回应道:苄氨酸滴眼液Ⅱ期临床研究及Ⅲ期临床试验显示,0.5%苄氨酸滴眼液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 相关医学资料显示,苄氨酸早在三十多年前就已出现,由Angelini制药集团于1983年在意大利上市,当前意大利、葡萄牙、希腊等欧盟国家均有苄氨酸滴眼液上市销售,苄氨酸在国内共有包括莎普爱思在内的8家生产企业。 事实上,仔细研究“丁香医生”文章内容后我们会发现,“丁香医生”提出的手术治疗着眼点在于“治愈”,而莎普爱思滴眼液在于对“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治疗”,一个是“治愈”,一个是“治疗”,一字之差,使得媒体与公众理解出现了巨大偏差,让很多不明的吃瓜群众理所当然的认为莎普爱思滴眼液药效有问题,进而变成莎普爱思成为“神药”、“假药”的代名词。从这方面来说莎普爱思这锅背的确实有点冤,一位详细研究过此次事件的业内人士表示。 类似的观点也得到了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的认可,其在针对此次莎普爱思事件接受央视《新闻1+1》栏目采访时表示“不能根治的药品不代表不能生产,治好白内障必须通过手术”,两者之间不是一回事,需要有所区分,这里面有一定的误会。这也从侧面说明,造成莎普爱思事情影响力大的原因在于将治愈与治疗二者混为一谈,没有分清两者背后真正的内容。 而纵观对于白内障的治疗,业界也有不同的声音。有专家表示,手术与药物治疗不存在着对立,白内障患者的体质、发病阶段不同,选择的治疗方式也应该因人而异,而不能笼统的都选择手术治疗。例如中晚期患者建议选择手术治疗,早期患者可先通过药物治疗,后期根据病情发展再选择手术。 对任何有争论的事件,我们不能一棒子打死,类似的原则也同样适用于莎普爱思滴眼液。 一款已经获得正式生产批文的药品,因一篇极具吸睛标题的文章,演变到现在成为人人喊打的“假药”,背后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